|
宁政协办字〔2011〕64号
各位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 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拟定于2012年1月上旬召开。为了做好九届五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自治区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要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和我区经济社会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题目,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运用政协提案建言献策,提出高质量的提案。现将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者的范围及时间 (一)凡是自治区政协委员、参加自治区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自治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均可提出提案。全委会议期间,可以界别小组或联组提出提案。 (二)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由于会期短,提案审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认真做好提案准备工作,力争在全会前提交提案。
二、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提案应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自治区大政方针、中心工作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方面提出。 (二)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 (三)提案应符合规范要求。每件提案均要填写案由(题目)、提案人姓名和界别。联名提案,发起人应作为第一提案者,签名列于首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请在提案者处由该组织署名,并加盖公章;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提出提案,除在提案者处签署界别、小组或联组名称外,还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用网络提交提案的,请使用宁夏政协网站“提案办理系统”,并按规定格式填写提交。 (四)用纸介质提交的提案,提案内容可书写也可打印,不论哪种形式,均须与填写好的提案首页一并提交。书写的提案须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用纸,不可用铅笔;打印的提案,请用A4纸。
三、属下列情况的,将作为委员来信或采取其他方式处理 (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二)国家明令禁止的; (三)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四)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五)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 (六)属于学术研讨的; (七)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以及反映单位之间纠纷的; (八)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九)指名举报的; (十)执纪执法机关正在审查的违纪违法问题; (十一)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十二)超出自治区管辖和职责范围的。
四、提交形式 (一)将提案直接交(送)或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二)利用政协提案网上办理系统提交提案; (三)利用电子邮箱:zxtaw718@126.com。
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50号 邮 编:750001 传 真:(0951)6073763 电 话:(0951)6073763 联 系 人:马红波 王 彬
附件:1.自治区政协提案网上办理系统操作说明
2.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选题参考题目
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