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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
2017-12-08 14:42:03   来源:宁夏政协网

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2017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办公厅职能

自治区政协办公厅是自治区政协的综合办事机构,承担为自治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组成政协办公厅的行政领导班子,决定办公厅职责范围的各项事宜。主要职责是:

1.负责自治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和各类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

2.组织实施自治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3.负责协调、保障委员的视察、考察、调查、参观、座谈研讨等日常活动,承担自治区政协重大活动的秘书、服务和组织工作。

4.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地方政协的工作经验、存在的共性问题及解决的办法,提出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起草自治区政协的重要文稿。

5.负责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收集整理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反映社情民意,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6.负责同自治区党委、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自治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互相配合,协调工作。

7.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调配和机构调整,指导各级政协干部的培训工作。

8.负责自治区政协及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9.负责协调和组织政协工作及领导活动的宣传报道。

10.密切联系和指导自治区各市、县(区)政协工作。

11.承办自治区政协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专委会职能

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1.团结和联系委员会及各族各界人士,学习、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2.就国家、自治区的大政方针政策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3.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宗教和顺。

4.组织各种活动,积极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5.根据自治区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末向常务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部门预算只包括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本级预算,无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以上共九张表,详见附件。

       附件: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表

      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60.84万元。收入预算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60.84万元。支出预算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18.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6.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13万元。

二、关于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4139.8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据减少248.19万元,下降了5.66%。其中:

人员经费 2964.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7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921万元。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协事务)(项)2017年预算1323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据增加285.08万元,增长了27.47 %。主要用于网络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公务专项经费929万元、办公区域绿化费30万元、全国政协委员履职40万元、春节慰问50万元、编辑出版《回族百年实录》系列丛书20万元、省级领导公务用车更新75万元、办公家具、设备更新99万元、政协履职培训经费5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2017年预算40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据增加8万元,增长了2.03 %。主要用于政协会议经费382万元、重点建议办理20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2017年预算86万元,与2016年执行数据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政协委员基层联系点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参政议政(项)2017年预算110万元,与2016年执行数据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参政议政80万元、委员视察30万元。

三、关于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00.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3.9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8万元,公务接待费429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6年增加155.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18.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因公出国(境)人次比2016年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车辆数比2016年减少了;公务接待费增加2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接待批次、人次比2016年有所增加。

四、关于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与2016年执行数据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与2016年执行数据相比无增减变动。

五、关于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 6060.84万元,支出总预算6060.84万元。

收入预算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6060.8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 %。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4139.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30 %;项目支出19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7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本级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175.2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21.22万元,增长11.5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政府采购预算   20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3.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本级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7700.29平方米,价值6695.31万元;土地9424.21平方米,系划拨土地,无价值;车辆59辆,价值2875.99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01.1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353.61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中涉及的专项经费均为专项业务费,全部列入绩效目标管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指标及计分标准》,对部门预算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综合评价,在支出进度、预算执行等方面进行全程控制与监督,加大源头管控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收入。 

二、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五、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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