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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平和等同志请辞的决定
(2021年5月8日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21-05-10 08:30:27   来源:政协办公厅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自治区政协委员退出和暂停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刘平和、杨志中、杨巧红3名同志因到龄退休等原因,申请辞去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刘平和同志同时申请辞去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上述3名同志的请辞。 


【责任编辑】:包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