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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关于接受马希荣等同志请辞政协委员、常委的决定
(2021年9月27日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1-09-28 08:53:07   来源:政协办公厅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自治区政协委员退出和暂停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马希荣、刘劲松、李良、解方、杨洪涛、陈莉萍、杨兴国、张华清等8名同志因退休或工作调离等原因,申请辞去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戴向晖申请辞去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马希荣、李良、解方、杨洪涛、陈莉萍同志同时申请辞去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上述9名同志的请辞。 


【责任编辑】:包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