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列席自治区政协
十一届三次会议人员的通知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拟定于2020年1月上旬在银川召开。为进一步加强联系,更好地发挥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履职方面的积极作用,特邀请没有第十一届自治区政协委员的部门(单位)推荐1名负责同志列席本次会议。
请有关部门(单位)于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前将《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可从http://www.nxzx.gov.cn下载)及列席人员1寸近期白底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要求为一寸白底电子照片,面部占照片主要比例。照片要求白色背景,文件名为照片本人“姓名”,如:“张某某.JPG”320*240像素以上,1寸大小,50-800KB之间,JPG格式。”)送银川市文化西街50号自治区政协办公厅1805房间,表格及照片电子版发送至28660840@qq.com,以便我们做好会务工作。
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前安排好本职工作,按时全程参会,遵守会议纪律,会议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请假。
联系人:赵 欣 0951-6021913(传真)
赵 军 0951-6129518
附件: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