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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大会发言的通知
2021-11-25 15:43:20   来源:政协办公厅

    自治区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各市、县(区)委员会:

  大会发言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更好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广泛凝聚共识的重要方式,是展现政协形象、提高会议质量、展示委员风采的重要平台,也是党政领导面对面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有效途径之一。为做好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大会发言工作,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大会发言工作规则》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发言内容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新使命新要求,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紧扣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围绕民生事业中的热点难点,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贡献智慧和力量。

  大会发言要坚持精准选题、精准调研、精准建言,以小篇幅、小切口、小细节,展现大格局、大视野、大情怀。发言材料必须观点准确,能真实客观反映问题。建议要有前瞻性、可操作性。语言要生动、有感染力。对材料的取舍,不能主观臆断,而要严谨求索;对问题的判断,不能泛泛而论,而要深中肯綮,直指解决问题的关键;对结构的安排,要直入主题、言简意赅、层次分明,不讲空话套话、不面面俱到。

  二、大会发言提交程序和稿件处理办法

  大会发言分为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编印了《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大会发言选题方向》(详见附件1),供大家选题时参考。每篇口头发言在1500字以内,书面发言在2500字以内。

  提交大会发言,须填写《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大会发言登记表》(请登录“宁夏政协网”下载)(详见附件2)。以党派、团体名义提出的大会发言,由该组织负责人签发;以界别提出的大会发言,由召集人签名。

  大会口头发言的遴选和安排,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大会发言工作规则》进行。凡提交而未安排作口头发言的,可作为书面发言材料印发。

  三、大会发言截稿时间

  为便于遴选口头发言材料,所有稿件请于2021年12月20日前提交大会发言组。提交后,请致电核实稿件是否收到。

  四、大会发言的提交

  提交稿件前,请认真审核材料中所有数据和可能涉密的内容,引用数据要以国家权威机构发布为准,确保准确。

  请将大会发言材料及填写完整的《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大会发言登记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我们(电子信箱:nxzxdhfy@163.com),或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寄送至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研究一室(通信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50号,邮政编码:750001)。

  附件: 1.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大会发言选题方向

        2.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大会发言登记表

  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2021年11月24日

  (联系人:马生海   0951-6035753    13909510401

  罗东利   0951-6073803    18395049176)


【责任编辑】:包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