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
关于规范管理早教机构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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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内容
近年来,随着全民文化水平的提高,很多年轻的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已经从学前延伸到早教(0-3岁)乃至胎教。因此,诸多早教机构应运而生,且门庭若市,甚至冠以“国际早教中心”这样的名号,满足了父母们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心理。
但有市场需求的早教机构,却存在不健全不健康的发展隐患。
一是监管部门不明确。目前早教中心的开办比较容易,它
既不属于教育部门监管,也不属于工商部门管理,开办时只需要在当地办理营业执照即可。二是师资资质不明确。没有具体的监管部门,也不有具体的从业要求,导致师资队伍鱼龙混杂。三是开课课程是否规范无法鉴别。目前的早教机构大部分是混合型的课程,包括语言、音乐、美术、体能、思维等早教和亲子教育课程,但每个机构所使用的教材都不一样,课程是否经过审核是个问题。四是缺乏相关的业务培训和提升,各早教机构基本都是各自为政,自行摸索,没有行业培训机构,早教师资在业务能力提升上存在短板。五是存在收费贵、退贵难的问题。早教课程动辄一节上百元,但只有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想退费时又会出现无行业主管部门而导致的互相扯皮现象。
为此建议:
一是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明确早教机构的主管责任部门、早教机构的审批权限以及设置与运营准则,落实监管职责,使早教机构设置与运营有章可循。
二是规范课程设置。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婴幼儿早教课程的评价体系,规范课程设置。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资质审核,并出台相应的行业规范,对早教机构进行引导和监督。
三是加强师资培训。积极倡导、组建早教指导中心,发挥中心作为公益性龙头的正向外溢作用。探索建设公益性的社区早教基地。推动建立早教行业协会。同时,发挥各市、县乡镇妇幼保健机构作用,为早教老师提供婴幼儿保健知识培训。
四是开展联合执法。针对目前我区早教机构存在的超范围经营、消防和卫生安全隐患、行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尤其是打着早教旗号,把早教机构办成幼儿园模式的情况,建议由市教体局、工商、公安消防、卫生部门等部门联合开展整顿,经整顿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提案清单
序号 | 清单内容 | 补充说明 |
办理情况
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
答复类型
答复内容
主办清单答复
序号 | 清单内容 | 补充说明 | 办理措施 | 当年已完成的事项 | 当年已推动的工作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