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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民健身不能“丢”下孩子的提案
立案
办理中
已完成
提案人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提交时间
提案届次
提案类别
提案内容
全民健身是“后奥运时代”我国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变的工作重点,是筑牢健康中国的根基。我区全民健身工作有序展开,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不断完善,各地均发文要求各类居住项目配置、补充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包括了“建设一定标准的室外活动场地和室内体育设施”。但并未对儿童健身设施和场地做出细化要求。
放眼当下,针对学龄前儿童的免费公益性的专属健身场所确实非常少,许多还没上幼儿园的孩子想玩没处去,寻找适合儿童运动锻炼的场地和设施,这并不是一件易事。在绝大部分社区里没有一块能放心让孩子玩的场地,也没有专供儿童使用的健身设施。公园里的儿童设施虽然陈旧,却十分抢手;并且公园比较重视引进收费的娱乐场所,娱乐不等于户外锻炼,这不能满足孩子们的日常运动需求,并且实际上提高了儿童进行户外活动的门槛。商业化机构开办的儿童游乐场大多在室内,不仅分布不均、价格高昂,其充满挑战性的设计对低龄幼儿也很不友好。而孩子们用成人健身器材,无疑会埋下安全隐患。对不少学龄前儿童来说,户外活动就是跟着爷爷奶奶在小区里走几圈,骑一骑儿童代步车,小区超市门口坐一坐电动摇摇车,根本无法满足孩子旺盛的运动需求。大部分时间,孩子只能待在家中,捧着电子产品或玩具书籍自己玩。据有关数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20年)》显示,我国6—17岁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已接近20%。国家卫健委开展的近视专项调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2.7%,其中小学生为35.6%、初中生为71.1%、高中生为80.5%,近视问题十分突出。调查显示,我国35.30%的儿童户外运动时间小于1小时,39%的儿童户外运动时间有1—2小时,没有“达标”的儿童占到74.3%。
儿童的运动锻炼至关重要,能为他们之后的运动能力发展奠定基础,是关系未来国民素质的大事。儿童的健身锻炼亟需引起重视,为此建议:
一、在公园、绿地建设过程中设置儿童活动区,还可配套建设羽毛球场、篮球场等小型趣味性运动场地,吸引青少年开展体育活动。同时,在政策上要求社区在规划建设、改造提升过程中充分考虑学龄前儿童体育锻炼需求,开辟专门的儿童活动区,配备儿童健身娱乐设施。
二、在学校增开课外实践类课程,帮助儿童走出教室,从自然与社会中获取知识,全面推进以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
三、体育部门应加快基础体育设施建设,拓展现有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的服务功能,丰富孩子们的健身内容。同时应与协会组织协调,利用业余时间针对孩子开展一些体育活动、竞技比赛、体育文化节等,培养他们经常参与锻炼的兴趣。
四、增加公益性的校外体育培训,作为学校体育的补充,为学生提供差异化体育培训。相关部门应面向社会提供一些符合标准的校外体育培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名单,出台规范促进体育培训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建立服务监管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对校外体育培训的规范和监管,坚决纠正资质不全、虚假宣传等行为。明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需申请许可证,对举办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校外培训,还需申请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明确要求预收费必须使用监管专户,鼓励采取“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等收费模式。
提案清单
序号 | 清单内容 | 补充说明 |
办理情况
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
答复类型
答复内容
主办清单答复
序号 | 清单内容 | 补充说明 | 办理措施 | 当年已完成的事项 | 当年已推动的工作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