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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完善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的提案
立案
办理中
已完成
提案人
民进
提交时间
提案届次
提案类别
提案内容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婴幼儿托育问题事关民生,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做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对实现我区人口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全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严重缺乏,不能满足群众需要。
一、存在的问题
(一)原有照料模式问题凸显。目前三岁以下孩子的教育形式主要是由双方老人看管或找保姆看管。而老人体力、精力都有限,在教育方式上和年轻一代父母有一定的差距。家政保姆流动性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虐待孩子甚至发生极端的恶性事件情况也经常见诸媒体,且由于需求扩大,家政保姆的工资水涨船高,已超出一般工薪阶层能承受的范围。
(二)托育供给服务结构失衡。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社会服务的丰富,社会办园逐渐取代了单位办园,能接收三岁以下婴幼儿的公办托儿所、托儿中心逐渐消失。一方面,现有的公办托育中心总体数量较少,且大部门针对2-3岁的儿童,难以满足0-3岁阶段的全部婴幼儿入托需求。而另一方面,市场上绝大部分的早教机构都是独立经营的咨询或服务公司,均属商业性质,缺失教育部门监管,托育质量参差不齐。
(三)托育机构建立标准和服务标准缺失。婴幼儿托育服务缺乏规范管理,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障碍重重,缺乏积极性。托育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提供全日制托育服务的早教机构收费昂贵,家长往往望而却步。并且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入职门槛低、专业素质低,对0-3岁婴幼儿的心理及卫生健康知识缺乏了解,服务水平不高;0-3岁托育机构无职称编制,师资队伍不稳定;缺乏规范的培训,培训时间、培训内容随意性大。
建立政府和社会对家庭婴幼儿托育工作的支持体系,促进托育公共服务的发展,使婴幼儿得到更为专业的看护照料,将惠及社会每一个家庭,特别是工薪阶层及低收入家庭,社会意义重大。
二、建议
(一)构建以社区为主要模式的托育供给体系。探索“社区托管”模式,盘活资源,支持社区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社区开办各类亲子照料中心或托育机构,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亲子服务或综合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社会需求。建议增强社区婴幼儿护理照料等服务功能,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婴幼儿托管机构为中心、家庭互助式为辅助的灵活多样的幼儿托管形式,形成家庭和社区相结合的婴幼儿托管教育服务网络,为育婴家庭提供就近方便的托育服务。
(二)完善以多元为导向的市场参与格局。鼓励发展普惠性的托育服务事业,积极推进公办和民办托育机构多元发展,鼓励现有幼儿园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增设托管班,加强对教师的婴幼儿早教和保育专业知识培训,强化“托儿所”和 “幼儿园”的联系,实行托幼一体化的综合化服务管理。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在获得相关资质和符合专业标准的情况下开办托育机构,鼓励用人单位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为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将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对各类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适当财政补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税收、减免房租等措施,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构建多种形式并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托育格局。
(三)制定以规范为底线的托育行业标准。由政府主管部门制定0-3岁托育行业标准,对场地条件、设施设备、安全卫生、人员资质等提出基本的设置指标和行业标准,各市县要结合区域特点,制定具体、量化的行业标准和实施细则,对托育机构选址、功能设置、安全设施、班级规模、人员配置等提出具体设置要求。
提案清单
序号 | 清单内容 | 补充说明 |
办理情况
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
答复类型
答复内容
主办清单答复
序号 | 清单内容 | 补充说明 | 办理措施 | 当年已完成的事项 | 当年已推动的工作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