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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台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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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内容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政府和社会通过安置帮教工作,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适当安置,帮助其回归社会,并对其进行教育、监督和管理,使他们适应新的社会环境,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安居乐业。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以来,由于自治区未出台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仅依据自治区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等九部门2011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给工作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与不便。

二是衔接机制还不够完善。司法行政机关与各监狱的衔接一般通过司法厅刑满释放大数据平台进行间接交流,平台目前未与司法部连接,处于自治区内联通状态,造成外省监狱预释放人员无法核查。三是刑满释放人员人户分离。在日常的安置帮教工作中刑满释放人员人户分离现象严重,户在人不在,户口空挂或服刑后搬到外地居住,致使“属地管理”原则很难落实。四是管控难度大。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成为自由人,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存在抵触心理,加之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约束,导致管控难度加大。

建  议:

一是尽快出台安置帮教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安置帮教措施等,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畅通监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实现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实际情况、改造表现、亲属关系、安置帮教等信息管理动态化、交换和查询便利化。加强服刑人员出监教育,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适应社会、就业谋生的能力。三是强化安置帮教的部门联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安置帮教有关政策措施,着力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四是加强“流动”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对于“人户分离”的刑满释放人员,可推行“双重管理”模式,即流动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由流出地和流入地公安机关加强衔接、共同管理,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推动形成社会治理新格局。

提案清单

序号 清单内容 补充说明

办理情况

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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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主办清单答复

序号 清单内容 补充说明 办理措施 当年已完成的事项 当年已推动的工作 明年待落实事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