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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升级完善的提案
立案
办理中
已完成
提案人
,马丽
提交时间
提案届次
提案类别
提案内容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是指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协调配合,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是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框架下,利用网络实现各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执法资源共享。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可实现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办理、执法动态的交流和业务研讨、案件信息流程跟踪和监控,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犯罪和惩治犯罪的协作机制,对构成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提升查处违法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最高检与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协作,积极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执法司法信息的互联共享。截至2018年初,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建成省级信息共享平台,其中由检察机关牵头建设完成10个。
宁夏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主导和推动下,于2011年7月完成了自治区级“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2012年6月完成了市级信息平台建设任务,2013年底,宁夏率先在全国全面建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受到最高检的充分肯定。同时完善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细化案件移送、平台建设、信息录入、案件协查、检查考核等方面的标准措施,并逐步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实现了网上对接、信息共享,对“两法衔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21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要求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提出“ 人民检察院应当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建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2022年9月,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自治区版权局、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文化和旅游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提出“积极推进我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有效实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建成的自治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由于网络线路使用、平台管理等等原因,仅运维至2021年10月底就停止不再运行。导致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信息数据不能录入平台进行汇集和共享,不能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综上原因,建议如下:
1、建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等升级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运行和使用。推动平台功能更新,优化案件录入、统计分析、信息共享等功能,进一步完善案件录入范围、标准、内容、处理时限等。
2、建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明确“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各部门工作职责,健全考核标准。积极督促各部门全面录入案件信息,实现所有案件应录尽录、应移尽移。通过对所有案件的流程化智能化管理,提高行刑衔接的效率水平,强化“两法衔接”数据的分析应用。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功能作用,发现、监督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质效。
提案清单
序号 | 清单内容 | 补充说明 |
办理情况
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
答复类型
答复内容
主办清单答复
序号 | 清单内容 | 补充说明 | 办理措施 | 当年已完成的事项 | 当年已推动的工作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