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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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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内容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事关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最后一公里”的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治理能力加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也就实了。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是社区工作的真实写照,许多社会事务都要通过社区这个层面得到落实和解决。目前社区治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和制约社区治理水平的提升。

一是社区工作力量弱、稳定性差。目前大部分社区配备5-7名工作人员,多数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网格员按照300-500户配备1名,均为临聘人员,人员数量总体偏少。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为每月3500元左右,网格员工资为每月2000元左右,对于年轻人才基本没有吸引力。同时大部分年轻人将社区工作视为跳板,待考取具有正式编制的工作后便离开社区,人员流动频繁,造成现有人力资源浪费。

二是社区工作任务繁重。社区承担党建、综治、征兵、创文创卫、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就业创业等多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层层开会、不断发文、频繁督查等问题,严重消耗了社区工作者真正为民办实事的时间和精力。在如此繁重的工作负荷下,社区工作者常年是“白+黑、5+2”工作模式,非常辛苦。

三是工作信息不畅、辖区单位配合不力。在具体实践中,多项工作都是属地化治理,需要公安、环保、卫健、城市执法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以及数据上的共享,才能更加迅速有效的开展工作。但是,相关部门因无上级安排、授权或部门内部规定,存在工作对接不畅、配合不到位的情况,造成社区工作形成信息孤岛、社区工作开展困难问题多。

四是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机制不够健全。目前,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意识欠缺,参与社区事务积极性不高,尤其在人员流动比较频繁的城市社区,社区群众互相不了解,互信度不高,共同治理缺乏抓手。对于流动人口和城市暂居人员,利益诉求多样且很难达成共识,对所在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意识更加淡薄。

为此,建议:

一是通过设置社工岗位解决人员不足和素质不强的问题。社工是社会工作者的简称,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社工考试考取相应的证书获得上岗资格,他们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因此,可在社区设置社工岗位,让社工成为基层社区工作的生力军,既解决了社区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又解决了一部分年轻人就业问题。同时鼓励社区现有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社工考试,掌握更专业的知识服务居民群众。

二是通过建立监督管理制度解决社区工作界限不明的问题。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应制度规定,明确社区工作范畴和责任界限,明确哪些工作由社区做,哪些工作应由社区协助相关单位来做,切实将社区从繁重的行政性、半行政性事务中解脱出来。同时,建立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防止各个部门多头重复向社区派任务、要材料、填表格、听汇报,将不该下移的行政事务下移至社区。

三是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协同发力工作机制解决社区工作信息孤岛的问题。建议社区及相关单位梳理各自工作中的交叉点及服务内容,由政府主导,在信息、数据、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制定严密的流程、设定相应的权限,消除工作中的壁垒,减少中间环节,更好地发挥社区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的综合功能,不断提升社区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四是通过构建社区居民参与平台解决社区居民共治水平不高的问题。在城市,居民们尽管生活在同一个社区,由于工作单位和性质不同、生活交集少等原因,大都彼此不认识,人文环境的陌生使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弱化。因此必须努力构建适宜的参与平台,使居民的参与积极性能够得到释放,充分利用城市社区居民特点,发掘在各领域拥有专业技能的居民,将其丰富的专业资源和社会资源引入社区建设之中,为社区治理汇集群众力量。


提案清单

序号 清单内容 补充说明

办理情况

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

答复类型

答复内容

主办清单答复

序号 清单内容 补充说明 办理措施 当年已完成的事项 当年已推动的工作 明年待落实事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