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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网络低俗文化加强整治和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的提案
立案
办理中
已完成
提案人
,刘生珍
提交时间
提案届次
提案类别
提案内容
网络环境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阵地,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平台载体。在当今信息时代,“快手”“抖音”等平台成为了大多数人娱乐消遣的重要方式,吸引群众“跟风炒作”“打赏刷单”的主要是网络主播,但是不少主播用各种低俗方式博眼球、博出位,“色、丑、怪、假、俗”渐成趋势,对整体网络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尤其是对未成年造成了严重误导,长此以往,莫不沦为精神鸦片。
存在的问题:
一是网络监管机制不够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公安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当前网络信息监管力量薄弱,部门协同联动不够,基层部门缺乏网络监管、宣传和劝导人员,整体没有形成联动联合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是网络监管设备较为落后。目前,对网络乱象监管的手段主要依靠关键词搜索和肉眼识别,没有引进具有大数据检索功能的先进设备辅助研判、处置网络舆情,事中甄别、预判、预警设备落后,网络舆情处理,时效性至关重要,出现有害信息而不能及时发现处理,往往容易导致“小问题”在短时间内裂变成“大麻烦”。
三是网络主播法律意识淡薄。网络主播大多数文化程度偏低,政治意识不强,遵法守法意识淡薄,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一味追求“粉丝量”“点击量”,不惜违反行业规范,将网络平台当做无人监管的法外之地,通过各种卖弄、谩骂、丑化,以获得最大流量和变现,个别主播甚至故意引诱激发网民低俗趣味,长此以往,形成网络低俗文化泛滥成灾的恶性循环。
四是网络空间正向引导缺失。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正向宣传引导不可缺失,开通视频号的官媒较少,热衷弘扬正能量的网络达人影响力还不够,没有在正向宣传引导上形成合力,正能量的文化输出也没有形成规模,在数量上远低于网络低俗文化输出,对清朗网络空间的营造极为不利。
建议:
按照当下治和长久治、重点治和整体治相结合的总体思路,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构建良好的网络环境。
一是探索建立“区、市、县”三级联动网络优化机制。整合派出所、司法所、综合执法队力量,建立“区、市、县”三级联动网络优化机制,负责巡查、研判、上报、处置、教育引导全区网络视频直播乱象整治工作。自治区相关部门出台文件,实行网格化管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考核奖励机制。
二是加强对网络信息的预测、研判、处置和实时监管。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分析研判各类网络信息的传播方法、内容形式,科学应对处置,坚决打击恶意传播虚假消息、污染网络环境等现象,全面清理低俗庸俗、打“擦边球”等败坏道德、违法违规信息,对引发严重影响的采取永久封禁或纳入个人征信名单,严肃追究直播人员责任。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引导群众实时举报、即时阻断,切实提高打击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三是宣传引导增强网络主播社会责任感和网民法律意识。各部门要承担起网络乱象整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络优化的规章制度,教育引导网络主播遵法守法,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平台渠道,对网络直播人员开展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站作用,宣传、公安、司法、文旅、妇联等部门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宣传普及网络文化主流价值,通过发出倡议、弘扬新风,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
提案清单
序号 | 清单内容 | 补充说明 |
办理情况
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
答复类型
答复内容
主办清单答复
序号 | 清单内容 | 补充说明 | 办理措施 | 当年已完成的事项 | 当年已推动的工作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