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工作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女性所要面对的职场挑战和生活压力越来越大。虽然妊娠期间妇女所承担的工作量相较以往有所减轻,但长期的工作状态和劳逸不结合对身体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加之女性生育年龄后延及二胎、三胎政策的陆续实施,致使高龄产妇增加,妊娠并发症也随之增多。早产,就是准妈妈避之不及的问题之一。
早产是指在妊娠满28周而不足37周之间分娩。作为一种常见病,其病因复杂,主要临床症状包括腹痛、子宫收缩、羊水流出、剧烈呕吐等。早产对孕妇的身心健康有较大损害,同时,早产儿器官发育尚不健全,极易出现各种并发症。如多胎妊娠早产等可导致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硬肿症、早产儿贫血、早产儿视网膜病的并发症等等。
据WHO发布的《早产儿全球报告》显示,全球每年有1500 万名早产婴儿。中国早产儿数量居世界第二,早产发生率约为10%,即 2000 多万新生儿中200多万属于早产,而且早产儿数量还在以每年20万的数量递增。
联合国前秘书长潘基文曾说:“所有的新生儿都很脆弱,但早产儿格外如此。” 全球每年约有一百多万的早产儿在出生后就很快夭折,更有无以计数的孩子忍受着伴随一生的病痛。早产儿的救治犹如闯关,对于极低体重早产儿来说更是如此,有可能经历呼吸衰竭、颅内出血、高胆红素血症、严重感染、持续胎儿循环等,闯完一关还有更惊险的下一关。一些早产儿即使有幸生存下来,仍有可能出现视力、听力、呼吸功能或者体格、智力方面的缺陷。因此,对于早产儿的父母而言,不仅要面对经济上的负担,还有精神和心理上的长期考验。所幸在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下,对早产儿进行及时有效的临床救护能够挽救的几率在四分之三以上。这就需要早产儿的父母要集中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孩子的治疗和护理中,所需时间也很长。
目前。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依法享受15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早产的女职工与正常妊娠的产假相同。但考虑到早产儿的康复之路漫长而又波折,离不开母亲所给予的安全感和悉心照顾,特提出如下建议:
根据早产儿早产的情况,适当延长妊娠早产女职工的产假时间。可根据早产周数延长至预产期即40周。如28周早产的高危早产儿,可延长12周产假。从人文关怀的角度,为早产儿母亲提供一定的时间便利,使其不要错过孩子治疗康复的黄金期,去争取那200万中四分之三的康复几率。因为,无论是对父母、家庭还是社会而言,一个健康的宝宝都值得期待和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