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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呵护“少年的你”——住宁全国政协委员聚焦未成年人保护
2020-05-23 17:42:37   来源:华兴时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擘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宏伟蓝图时,进一步对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弱有所扶等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复杂多样,校园安全和校园欺凌问题频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性侵害、虐待未成年人问题更加引起公众关注……今年全国两会上,住宁全国政协委员着眼“一号大事”、少年法庭建设、法治教育等方面内容,将目光聚焦在未成年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上。

  推动形成未成年人

  保护大格局

  “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性侵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30.4%;2019年,起诉数同比又上升近50%。”住宁全国政协委员张韵声经过前期调研发现,这些恶性犯罪案件严重侵害了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健康,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范不健全,家庭保护缺失、学校保护不到位、网络保护缺乏有效监管、政府保护救助不够、社会保护体系不健全、司法保护不力、法律监督缺乏刚性等亟需解决的问题。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了“一号检察建议”。张韵声认为,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中履行司法保护职责,是唯一参与未成年人犯罪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和监督改造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如何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按照“惩、防、教、治、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意义重大。

  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是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系统工程,不是哪一个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需要各方力量和衷共济。张韵声呼吁,检察机关要会同民政、教育、文化等行政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社区、非政府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教、观护、救助等社会支持体系,进一步加强物质保障和人力支撑,把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重在教育的司法理念落实落地落细。

  “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的支撑作用,积极探索引入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业人士、联合公益企业、爱心人士和社区志愿者等方式参与或协助未检办案,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专业化水平,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大格局。”张韵声说。

  科学合理确定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

  “虽然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也有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的规定,但法院仍然依据普通刑事诉讼法审理,最终犯罪少年还要面临与成年犯近乎相同的刑罚。”住宁全国政协委员戴秀英提及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时说。

  她告诉记者,我国少年法庭制度改革历经30余年,取得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少年法庭制度建设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制度呈现碎片化,缺乏“以教代刑”和“保护处分”的中间措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缺乏可操作性和强制性。少年法庭机构设置不健全,自上而下的组织体系没有建立。

  “目前,全国四级法院虽然设立少年法庭2300多个,但合议庭占1000多个,很多法院少年法庭仍然设置于普通刑事司法体系下,存在‘机构挂靠’情况。全国高级法院中,只有北京、上海、甘肃、河南4省市高院成立了独立少年法庭,其他高院尚没有启动此项工作。”戴秀英认为,少年法庭机构设置不健全,自上而下的组织体系没有建立。同时,有的少年法庭突破原来的受案范围,把部分与未成年人无关的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审判。

  那么,如何提高少年法庭工作水平,科学合理确定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戴秀英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应尽快出台完善我国少年法庭制度的法规性文件。少年法庭可整合各部门少年司法工作,有利于责任落实,减少跨部门指导,推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统一化和专业化。同时,加强少年司法全面保护,坚持发展少年综合审判模式,把家事审判案件并入其中,改变当前少年审判受理案件数量不足局面。应该把未成年人虞犯行为、违警行为、触法行为、刑事犯罪行为四种类型的罪错行为全部纳入少年法庭制度管辖的范围。

  她建议,应借鉴大多数国家把“先议权”交给法院的经验做法,罪错案件统一由少年法庭进行“先议”,法院“先议”遵循的是“保护优先”原则,只有极少数最为恶劣的、行为太严重的案件被逆送给检察院向刑事法院起诉。这样绝大多数罪错案件都会被留在少年司法体系中,作为保护案件进行处理,用保护处分替代处罚。

  补齐法治教育短板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法治教育在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支撑法治素养大厦的基石。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为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2016年4月,“七五普法规划刚要(2016-2020)”将青少年作为普法重点,要求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制定和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2016年6月,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专门制定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了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原则要求和实施路径。随着法治教材的编写和法治教师的培训,法治教育开始走进学校、走进课堂。

  ……

  李保平认为,随着近年来依法治国和普法教育的广泛推动,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和比例都有所下降,但也呈现暴力化、低龄化趋势,尤其是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时有发生。这说明法治素养仍是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大制约因素,反映出我国法治教育,特别是国民教育体系中法治教育还存在许多短板和问题。

  “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到现在已经过去5年多的时间,国民教育系统中法治教育开展情况如何,产生了什么样的社会效果,还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怎么办?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弄清楚的问题。”李保平说。

  他建议,由教育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配合,开展一次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情况的全国性督导检查。重点督查检查全国各地在落实法治教育进学校、进课堂中师资配备、课程设置、教材编写、课时保障、师资培养、社会参与、教育绩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针对检查督查以及第三方评估中反映出的问题,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中法治教师人数不达标、法学专业教师缺乏,教师兼职导致法治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多部门联动,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时予以解决。

  (记者 赵婵莉)

【责任编辑】:孙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