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医疗机构是疫情防控的关键点,一旦出现问题,将影响疫情防控大局。新冠肺炎初期症状与感冒相似,非专业医务人员很难准确判断,存在部分人发烧咳嗽不前往医院就诊,而选择到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买药自行治疗的现象。
建 议
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利用远程监控等信息化手段有效监管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做到动态跟踪监测和数据实时上报,实现智能化管控。统一全区“购药用药登记”系统,做到在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购买止咳、退热、抗生素、抗病毒等药品人员全登记,实时横转相关信息,发挥好“哨点”监测作用。
用药信息及时追踪处置。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登记的购买止咳、退热、抗生素、抗病毒等药品人员信息推送至卫健部门及属地管理单位后,及时安排疾控中心等部门展开追访及后续监测工作,形成闭环追踪管理。
加大培训力度。加强重点环节和重要工作培训,引导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增强主责意识,全面掌握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规范用药信息登记工作流程,确保止咳、退热、抗生素、抗病毒等药品实名登记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