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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亟须强化执行和监督
2022-07-27 09:13:56   来源:政协办公厅研究一室

  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反映,我区村民自治制度通过制定系列法规、规章、制度、文件,目前已初成体系,推行以“五步工作法、五联工作表、一份议事清单、乡村两级监督、四级联动督查”为体系的“55124”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目前,“55124”模式执行不力,部分村的“五步工作法”落实不严,“提出议案→民主议定→公布告知→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的程序执行不力,甚至存在“先决后议”的情况。五联记录本填写不规范,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督查过程中缺乏市乡村三级抽查自查,存在县级热、其他三级冷的现象。有些村民代表作用发挥不充分,积极性不高、不愿参会的情况普遍存在。村务公开不实不细,部分村不能按照村务公开事项基本目录及事项清单进行公开,对一些比较敏感和群众关心的内容不公开或公开不彻底,有的村仅通过公示栏公开村务,外出务工人员无法及时看到公开内容。大多数村监会的监督事项仅停留在财务监督上,且监督手段仅限于签字认可,对村级事务执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做得还不够。村监会的业务工作受多头管理限制,一定程度上导致监督工作责任不清,监督作用发挥不佳。

  建议各市、县(区)对“55124”模式实施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将 “55124”模式的实施情况纳入全区各市、县(区)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考核指标范畴,细化分解考核标准,推动形成全区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网络公开和电视公开,延伸村务公开渠道。健全村民代表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将推选出的村民代表所代表户(社)等信息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村民代表履职成效考核机制,量化考核分值,建立动态推选和管理机制,对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及时调整,确保户户有代表,权益有人维护。

  构建联动监督指导工作体系,定期对村“两委”、村监会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推动履职水平不断提高。明确村监会的业务指导部门,做到责任到位、责任到人。纵向建立区级指导、市级抽查、县级定期检查的督促指导机制,横向建立民政、纪委、农业农村等联合检查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包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