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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守护青山绿水
2023-05-10 09:09:06   来源: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研究一室

  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然艰巨。全区仍有水土流失面积1.55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近四分之一),水土保持率位于黄河流域省区中游,与先行区建设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尚未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重点分布在中南部地区,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尤其是中部干旱带的灵武、盐池、同心、沙坡头和海原5个县(市、区)水土流失面积均超过1000平方公里,占全区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6%。

  民革宁夏区委会、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反映,近年来,自治区大力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全面推进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为全区生态环境稳定向好,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但对标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

  水土保持投入不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政策落实不到位,大部分市、县(区)财政未安排专项资金,制约了水土流失防治、动态监测、水土保持队伍和能力建设、监督执法、国策宣传等工作的正常开展。部分生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人为水土流失现象仍然存在。

  水土保持监测体系不健全。自治区仅成立了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地级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尚未健全,监测站点稀少、覆盖面不全,监测人员、经费没保证,监测手段落后、设施设备不完善,监测能力薄弱。

  水土保持机构队伍不健全。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市、县(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调整到审批局或开发区,水行政执法移交综合执法部门或下放到乡镇,市、县(区)水土保持机构队伍不健全,人员老化、能力弱化、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突出,不能适应新时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监管的需要。

  民革宁夏区委会建议,强化宣传引导,增强水土保持意识。采取“传统媒体+新媒体”立体化方式,加强水土保持国策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开展水土保持国策“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庄”等活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律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实现全面防护。严格落实“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验收”机制,在各环节对水土流失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特别是在生产项目建设前,对项目地进行水土勘测,事先排查隐患,制定预防措施,从根源杜绝水土流失问题发生,提高水土保持工作质效。

  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建议,丰富监测手段,强化监督管理。采取遥感监控、无人机核查等手段,实现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全覆盖,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做好风蚀监测工作,防治自然水土流失。推动生产项目建设单位落实防治责任,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监测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提升系统治理质效。实施小流域、淤地坝、坡耕地和生态修复等水土保持工程,在山水田林等综合治理的同时,规范城镇开发建设行为,加强城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收缴设施补偿费,并对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包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