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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我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短板问题
2018-12-28 08:52:00   来源:华兴时报

  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杨淑丽、魏光清、刘金星联名提交了《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工资补贴机制的提案》,建议自治区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并建立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工资补贴机制;或通过购买服务,提高生均经费补助标准,所需资金由区、市、县(市、区)财政各自按比例承担,逐步缩小编内外教师差距,稳定师资队伍。近日,承办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就提案办理情况给予答复。
  答复介绍,近年来,自治区着眼构建公益性、普惠性、广覆盖、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采取“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级分担机制、扩充学前教育资源、加大资助力度”等措施支持学前教育。2017年拨付中央和自治区学前教育资金共5.66亿元,较好地保证了幼儿教师各项待遇落实到位。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生育二孩政策”的放开,我区幼儿园教师编制不足、经费紧张等问题,仍是制约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
  针对教师队伍建设这一短板,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规范;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以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积极探索实行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将高等学校自然减员空出的事业编制收回,全部用于中小学教育事业;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完善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遴选乐教适教善教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区内本专科院校办好学前教育专业,大力培养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适度扩大本科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争取区外高水平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和优质幼儿师范院校增加在我区的招生计划。实施政府购买农村幼儿园学前教育服务。鼓励师范院校与优质幼儿园协同建立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加大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专业培训力度。
  此外,该厅将与自治区人社、财政等部门,加强检查监督,督促各类幼儿园与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权益,督促各市县区按编制配备幼儿教师、落实各项经费保障,并及时拨付自治区奖补资金;打通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职称评聘通道,让具备资格条件的编制外聘用教师能够按照同类人员晋升职称和聘任岗位;制定幼儿园教师待遇政策时,明确聘用教师比照执行,鼓励幼儿园将新增收入主要用于提高聘用教师工资和待遇,鼓励各市县区探索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方式协助解决问题,确保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待遇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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