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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呼吁—— 莫让小型水利工程“带病”运行
2020-05-08 09:43:17   来源:华兴时报

  小型水利工程是农村基础设施的主要内容,是保障全区粮食安全、饮水安全、防汛安全的关键支撑。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王生林提交《关于解决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提案》,呼吁莫让小型水利工程“带病”运行、“积病”成险。

  提案介绍,多年来,我区坚持不懈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建成近60万处小型水利工程,为改善全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和农民持续增收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近年来,针对小型水利工程规模小、数量多、运行管理难度大和公益性兼扶贫性的特点,县(区)水利部门通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实现了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明晰、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定的目标。但是,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却因历史欠账太多等原因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本应通过维修养护可处理渠道破损、建筑物坍塌、机电设备烧损、管道堵塞、坝体渗漏等隐患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致使部分工程积病成险。

  为此,提案建议我区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用好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基础上,争取国家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予以补助政策的更大倾斜,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分摊比例和补助额度,重点解决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不足问题。同时,要进一步落实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督促市、县(区)将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小型水利工程基本运行经费的保障机制。

  此外,进一步规范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制定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和维修养护资金管理等办法,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民办公助”“一事一议”政策,组建维修养护队伍,严格维修养护项目验收程序,完善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绩效考评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记者 陈 敏) 

【责任编辑】:孙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