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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服务为本当好“小区管家”
自治区政协提案聚焦物业管理获答复
2020-11-17 08:38:58   来源:华兴时报

  物业管理是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而诞生和逐步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行业,物业管理是促进小区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载体,对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维护社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城市整体管理水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提交集体提案《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监管、制定物业服务星级评定标准的提案》,自治区政协委员魏爱群提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提案》,建议物业公司应以服务为本,当好“小区管家”,为促进基层治理,构建和谐社区贡献力量。近日,两件提案得到了主办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协办单位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答复。提案人和承办单位之间的密切沟通及提案的务实办理,不仅提升了提案的办理质量,还为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探索了新路子。

  发挥党员模范作用 “探索红色物业”管理

  “居民群众对物业管理认识不够到位,经常发生不遵守业主公约、不参加业主大会、不缴或欠缴物业费等问题;一些业主主动参与物业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导致业主大会召开难、业委会成立难;有的业主选举成为业委会成员后,出现公益心、责任心不强以及谋取私利等问题。”自治区政协委员魏爱群说。

  对此,魏爱群建议,要坚持标准化引领,在各市县推行标准化物业服务,加大相关物业标准化项目考核,促进物业行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有效减少物业服务矛盾发生。要加快物业管理融入社会治理,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将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会治理,督导各物业主管部门主动履职尽责、加大联动协作、开展综合治理,以街道办及社区居委会为主体多元化解矛盾,有效规范业委会行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制度。

  在答复中,自治区住建厅一项探索“红色物业”管理服务的举措,对这条建议给出了掷地有声的回答。

  答复介绍,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自治区住建厅积极指导物业企业主动积极融入社区治理大格局,通过建立党组织、发展党员、引导物业企业积极招聘党员员工、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加强社区和物业党建联建。探索由党员担任业主委员会负责人机制,以党的建设促进社区治理进一步规范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党员队伍在许多社区治理工作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引导各类组织和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已是常态,银川市金凤区、吴忠市利通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部分社区中,党员居民已成为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最好的纽带,成为基层治理中的中间力量。

  建立联动机制 形成管理合力

  物业管理部门之间联动协作未形成强大合力,是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主要短板。

  “物业管理涉及住建、价格、规划、公安、民政、环保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和供热、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市政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是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魏爱群说。

  对此,自治区住建厅答复,要持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明确任务清单的通知》及《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物业行业监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等多方主体作用,切实抓好住宅小区内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重点共用部位和消防设施、电梯、二次供水等公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及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桩专项治理,建立检查台账,强化督查督办,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答复表示,将完善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机制,把业主自治组织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围,邀请社区居委会派驻人员参与业主委员会的管理活动,对业主与业主之间,业委会与业主之间,业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社区居委会应主动协调处理,真正形成物业监管合力。

  加快建立全区物业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目前我区物业收费标准与物业服务水平不成正比,业主与物业管理之间的矛盾突出。对物业的监管缺失,造成物业公司管理存在隐患。物业公司本身的职责是为广大业主服务,但因为物业监管的缺失,一些物业公司随意制定管理规则,自行制定各类押金收取标准,存在乱收押金、乱罚款的现象,因此发生业主和物业之间冲突的现象已屡见不鲜。”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集体提案提出,要加强监管,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行为。建立和启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系统,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如实记录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的不良行为,并通过各种媒体向外界公示,使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大力推广诚信服务、诚心服务、称心服务,培养以质取胜、以质盈利的行业风气。

  自治区发改委在答复中说,今年以来,发改委积极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物业主体信用信息纳入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至6月底,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累计归集信用信息3597万条,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分别共享了106650条数据,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共享380461条数据。通过信用中国(宁夏)门户网站公示物业类企业行政许可信息1680条、行政处罚信息622条、黑名单信息111条,形成物业企业监管信息常态化披露制度。

  答复表示,将继续加强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做好全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与应用工作,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物业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记者 张玉香)

【责任编辑】:孙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