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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商联、政协委员为民宿产业发展建言:破解“成长烦恼” 让民宿有创意有“温度”
2021-03-23 08:59:05   来源:华兴时报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人次井喷式增长,民众对旅游品质的需求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游客不再满足于传统的旅行社、酒店、旅馆提供的服务。民宿犹如雨后春笋般增多,由乡村扩展到了城市、社区,成为深受欢迎的旅游住宿选择,并形成了独特的产业发展特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政协委员马丽共同为民宿产业发展找“症结”、开“良方”。

  立法规范防止民宿业“野蛮生长”

  “对于一座城市来说,民宿不仅可以延长游客停留时间,使游客增加消费,拉动当地经济,而且能够展示当地的旅游特色,更好地为当地做宣传。以中卫市为例,有西坡民宿、飞鸟集精品民宿、亲爱的客栈、小湖度假等几十家民宿。”马丽在调研时发现,民宿业在突飞猛进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马丽谈到,国家相关部门没有针对民宿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等,民宿业经营至今没有专门的政策、法规监管。经营民宿使房屋性质发生改变,由居住变为商用,而住宿服务业为特种行业,需要申请政府许可证、获得消防合格证等才可经营,而有些民宿业却避开了这些监管,缺乏安全保障。民宿业没有形成相关组织或者团体,多以个体经营、分散为主,缺少整体管理、指导,以及行业间的沟通交流。

  马丽提交了《关于规范我区民宿业经营和发展的提案》,建议成立统一管理部门,建立行业规定和规范引导全行业合法合规经营。在公安、消防、卫生等方面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合法合规者才能颁发经营牌照。“在管理部门成立前,建议民宿业先暂由旅游、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进行安全监管,由旅游部门牵头制定民宿的基础标准,其余部门配合并提出指导意见。”她呼吁,高位嫁接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档次,并由城市治安部门加强对民宿经营监管,尽快形成组织、团体、协会等,由协会建立起一系列与警方配合的机制,规范民宿业经营。

  让乡村民宿点亮村庄经济

  自治区工商联呼吁,乡村民宿作为全域旅游、乡村游的新业态新模式,在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传承发扬传统文化、实现美丽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要着重关注乡村民宿产业发展。

  目前,乡村民宿文化特色不突出,部分民宿缺少自身独特的经营理念及地方特色,缺少对本土文化的深入挖掘,无法将独具特色的农家生产生活方式和民俗文化传递给游客。服务和营销水平参差不齐,随着乡村民宿业的持续兴起,懂管理、善营运、通政策的乡村旅游专业人才匮乏,加上民宿的定位、经营模式各不相同,同业之间差异显著,难以带动周边农户和乡村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与提升。

  自治区工商联建议,以地方特色文化打造独特民宿品牌,充分挖掘本地民风民俗和历史文化资源,突显民宿本土特色,把乡村气息和民俗文化紧紧融合在一起,提升民宿文化内涵,切实让游客充分感受到差异化体验。加大对民宿从业人员培训,定期对已参与民宿经营或有意参与的经营者进行分层次服务理念、服务技能和安全法规等知识培训。

  可探索开展大学生村官乡村旅游振兴工程,鼓励农户自主经营、“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新商业发展模式,吸引大学生、本土优秀人才返乡参与建设特色乡村民宿,在特色化发展、品牌塑造、文化体验和故事包装等方面进行深入挖掘和推广。依托乡村产业,充分利用乡村闲置资源,引导有机农场采摘、有机餐厅饮食、乡村创意集市、农产品线上销售等产业发展,打造多元化业态,形成完善的乡村产业链,实现民宿与乡村共同发展。(记者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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