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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末”齐发力 全方位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自治区政协委员为垃圾分类处置“关键小事”支招
2023-02-03 10:35:30   来源:华兴时报

  2022年1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出台,规定我区自2023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效率高低,看似是小问题,实则反映的是大民生,关乎千家万户更影响着城市未来的发展进程。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自治区政协委员杨莹、储建平、徐永豪、陈中伟分别提交提案,聚焦我区垃圾分类处置“关键小事”,从不同角度提建议、出对策。

  前端: 创新分类方式 让垃圾回收“活”起来

  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是从产生源头减量,做好分类有助于资源回收利用,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自治区政协委员杨莹介绍:“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始于2016年,但在大力推广垃圾分类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问题,比如大部分居民对垃圾不分类、或不会分类,分类好的垃圾又被垃圾收集车全部拉走。甚至有居民笑称:好不容易学明白了,让垃圾车整不会了。”

  在“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制度落实的建议”提案中,杨莹提出,创新生活垃圾分类方式。“首先,在垃圾收集源头,分类宜粗不宜细。居民生活垃圾目前公认的分类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但针对城市、城乡接合部、人口密集的农村地区、偏远地区、人口分散的农村地区的居民教育程度、垃圾产生源头情况,垃圾分类宣教可分层分类施行。”杨莹认为,城市居民和城乡接合部的居民,可采用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方式;农村居民依照传统习惯,将垃圾分为能卖钱的垃圾和不能卖钱的垃圾,不能卖钱的垃圾再分为有害垃圾和无害垃圾,对于有害垃圾,明确告诉大家过期药品、碎掉的体温计、电灯泡灯管、废电池等是有害的,要单独收集。其次,在垃圾收集终端,根据垃圾处理方式再细化分类。目前我区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是填埋和焚烧,可据此再细分为可降解垃圾、不可降解垃圾、热力值低垃圾和热力值高垃圾。

  中端: 加强顶层设计 提高资源再生利用率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目前垃圾中(餐厨垃圾除外)90%属于可再生利用资源,推进垃圾资源再生利用是大势所趋,也是形势所迫。

  自治区政协委员储建平在调研中发现,尽管我区开展了多年的垃圾分类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分类工作仍然原地踏步,收效甚微。由于分类不细、捡运不分、经济收益不高,导致体制体系不顺,下游再生利用产业不完善,资源再生利用率低。

  “垃圾处理资源再生利用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是一个民生工程,更是关系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不是靠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家企业、哪个个体就能够解决的,应从自治区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策划和推进,做出先行区的宁夏经验。”储建平在“关于尽快推动垃圾资源再生利用的提案”中建议,政府应利用供销社调节可利用再生资源的价格,合理布局网点,横向触角,纵向触底,做到应收尽收。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各基层供销社,供销社整合资源后分送各下游再利用企业。根据可利用再生资源的分类情况,大力培育支持和发展下游产业链及市场主体,政府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从技术、科研、环保、政策、资金补贴等给予支持,提高下游产业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做到应用尽用。

  在健全垃圾处理资源再生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储建平认为,应系统、科学、合理制定相关扶持政策,规范居民生活生产方式及消费行为,明确政府、企业和公民的责任,以政治、法律、经济、道德等综合手段推动对垃圾处理及资源再生利用的文明处置。

  末端: 完善硬件设施 提升垃圾处理能力

  “垃圾分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见成效的,既要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也要完善后端处理和硬件设施支撑,才能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自治区政协委员徐永豪和陈中伟在联名提交的“关于加强垃圾分类末端处理的建议”提案中认为,垃圾分类的后端处理需要由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共同促进。

  提案建议,从政府层面统一政策,自上而下完善垃圾分类末端处理环节,保证前端垃圾分类投放与后端垃圾处理高效衔接。推进定时定点对不同类别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工作。分类制定垃圾处理方式,例如干垃圾一般采取焚烧或填埋的方式处理,湿垃圾厌氧储存后产生沼气供电或制作成有机肥料等。有害垃圾由后端垃圾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通过市场化渠道再生利用。加强对末端垃圾运输及处理中心或机构的资质筛选,提升质量,降低成本。可以采取招标等方式,加强招商引资,形成科学规范的垃圾分类处理产业。加强垃圾分类末端基础设施的投入与建设。加强相关垃圾分类和处理技术以及设施设备的研发和改进,整体提升末端垃圾分类的处理能力。 (记者 吴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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