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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宁夏区委会建议:把农民合作社办得更红火
2023-05-23 09:14:34   来源:华兴时报

  农民合作社作为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在带动农业转型、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民革宁夏区委会针对我区农民合作社存在的规模相对较小、服务能力相对较弱、运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提交《关于加快健全农民合作社运营机制的提案》积极建言。

  民革宁夏区委会调研发现,尽管近几年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增长较快,但从合作社成员构成来看,农户数量在减少,参与程度在降低。2015年全区有合作社4726家,2020年发展到6116家,增长了29.4%,但平均每家合作社的农户数量由2015年的52户减少到2020年的31户,减少了22.7%,合作社的规模逐渐变小。规范化经营管理较弱,主要的服务基本停留在信息和技术咨询等层面。有些合作社采用了“企业+合作社”运营模式,但在运营过程中只注重龙头企业对农业产业化的带动作用,无法保障农民自身权益,对于如何保护农户的基本权益,尚未形成有效的制度安排。

  民革宁夏区委会建议,强化制度建设,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和培训,规范合作社管理机制与财务运营制度,帮助农民提高谈判地位、降低交易费用、扩大经营利润。壮大联合实力,建立健全示范合作社认定标准和扶持机制,完善集团化的运作管理模式,鼓励和引导同一产业的农民合作社打破行政区域界限,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带动“小、散、弱”的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形成一批跨区域、竞争力强、专业素养高、综合服务能力出众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创建活动,开展国家、自治区、市、县级示范社联合创建。

  优化资源配置,深入实施特色农业提质计划,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与农业休闲旅游等业态相结合,以农民合作社为抓手,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建设,让农民能够直接参与到农业全产业链发展过程。加强社企合作,完善利益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带动合作社共同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冷链物流运输中心等产业配套设施,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社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有效衔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中的农户相互入股,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户资源的对接。适时建立合作社会员交费制度,加强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联系,促进合作社良性运转,确保在乡村振兴道路上乡村不“掉队”、农业不“滞后”、农民不“缺席”。(记者 陈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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