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协工作 -> 提案工作
民盟宁夏区委会建议:加快推进我区绿色矿山建设
2024-05-14 09:05:03   来源:华兴时报

  “目前,我区10处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35处矿山达到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但我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绿色矿山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今年,民盟宁夏区委会提交《关于加快推进我区绿色矿山建设的提案》,从多角度积极建言。

  提案介绍,创建绿色矿山在矿区环境、清洁技术等投入较大,在建设绿色矿山的积极性上,国有企业高于民营企业,煤炭、金属矿山高于非金属矿山,中型以上矿山企业高于小型企业。随着许多矿山企业的停产、减产,部分矿产品产量出现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过快、滋生盗采等问题。在政策体系方面,我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空间格局和高效开发利用方式还没有真正形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对各功能区的建设缺乏具体指导意义,地方层面缺乏实质性的奖励措施、强制惩罚机制、切实可行的支持政策。矿业权设置不合理、矿山临时用地难办理、不达标矿山的整改影响矿产品的供需关系。

  提案建议,强化管理,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矿产供应,由自治区成立绿色矿山建设办公室,逐一压实各级主管部门责任,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新时代宁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纳入自治区人大立法,明确建设的重点区域,细化时间表、路线图,稳妥有序推进保障供应。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落实绿色矿山建设的各项支持政策,出台切实可行的资源配置、建设用地、重大工程等方面的支持和奖励政策,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向绿色矿山企业倾斜,加大在矿业权整合整顿、周边及深部矿业权出让、土地使用、盘活存量工矿用地、税收、资金筹措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我区部分企业对绿色矿山建设认识不到位,有盲目追赶指标现象,将绿色矿山建设重点放到了植树、种草等方面,未充分考虑养护耗水实际。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工作仍以自然资源部门为主,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参与度不足且缺少协作机制,难以统筹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难题。”民盟宁夏区委会在提案中还提出,地方标准不完善,地热、煤层气资源在出让、使用、地方标准等政策中仍存在“盲区”,已出台的地方标准则未考虑矿山规模、地域差别和行业差异等;现行的绿色矿山省级库评价指标量化项较少,评价过程主观性强、专家水平参差不齐,难以客观公正开展同行业间横向对比。

  提案建议,建立自治区和自然资源部的省部共建机制,进一步细化压实绿色矿山任务职责。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推进矿产资源综合监管数据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市县各局和乡镇的联系配合,共同推进全区矿业转型升级。

  在完善绿色矿山评价指标方面,综合考虑地理气候、开采方式等差异,制(修)订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评价指标,明确不同类型矿山的建设重点和方向,提高指标的可操作性与适用性;加强第三方评估监督管理,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透明,避免出现各种违规行为。发挥绿色矿山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矿山将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到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全过程,积极稳妥地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杜绝突击式绿色矿山创建,让智慧矿山成为更多企业的发展方向,促进绿色矿山建设长效化。 (记者 单 瑞)


【责任编辑】:包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