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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立项支持,确保我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工作有序推进
   来源:宁夏政协

农药包装废弃物多为有毒有害物质,包装材料主要由塑料、纸板、玻璃等材料制成,随意丢弃田边、地头、水渠,既容易造成土壤、水质污染,影响村容村貌,又不易降解,对农村生产、生活环境造成长久危害。

为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进行了试点安排。同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也要求“到2020年,所有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全面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19年,为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落实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的工作责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通知》。

2017年起,我区农业部门正式实施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项目》,对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展开回收、处置工作。

一、我区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及回收、处置情况

2016年,原宁夏农牧厅组织科教处、种植业处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据统计,我区每年销售使用农药2800吨左右,产生农药包装废弃物300吨左右。

2017年,宁夏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正式开展。三年来,主要通过以下三方面的措施落实:一是建立试点县,设置回收点及储存场所,对回收、贮存进行补贴。2017-2019年,宁夏农业农村厅每年投入200万元,建设3个农药包装废弃物试点县。3年内在平罗、利通区、沙坡头等8个县(市、区)实施试点工作,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14吨;二是强化农药经营单位的回收主体作用。2018年,我区开始实施农药经营许可,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作为农药经营店一项必要条件,要求每个农药店必须设立包装废弃物回收设施及储存场所,并履行回收义务,2019年各农药经营店共回收96.76吨,占全部包装废弃物41.1%三是强化宣传引导促进社会回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自觉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减少丢弃。2019年各经营主体、农业农村部门共计回收39.65吨,占全部包装废弃物16.9%左右。

截至20199月底,全区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248余吨。其中:2019年以前回收贮存111.6吨,2019年回收136.41吨。

二、已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9年,我区对已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仅处置了11.6吨,其中通过专业处置机构进行安全处理为5.4吨,直接在田边深埋处理为6.2吨,尚有236余吨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需要处理。大量回收的包装物积压在回收点、储存场所及农药经营者、新型经营主体的仓库,不能随意处理,形成新的安全隐患。为此,必须尽快对已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安全处置。

综合考虑目前国家对危废物品的法律法规、要求,及我区相关企业专业化运输、处置的收费等情况,经测算,我区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处置综合费用大体在6000/吨~10000/吨之间(价格主要影响因素为运输距离)。已回收并分散于全区各地的236余吨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处置的费用约需140万元~240万元。考虑近几年全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整体情况,我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年均回收量在140吨左右,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处置的年均费用需求在80万元~140万元之间。

由于自治区至今尚未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运输、处置问题,单靠农业农村部门自身的力量,无法对已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开展规模化的安全处置工作,也不利于今后常态化回收、处置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宁夏政协